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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好禮獎不完,買象印任何一商品,就可抽 iPad. |
發表時間:2010-12-02 16:45:04
活動辦法: ● 請注意抽獎登錄卡登入日期必須為2010/12/1~2011/3/5,一個抽獎登錄碼只能登錄一次,登錄過抽獎登錄卡正本請妥善保管以利兌獎。 ● 贈品iPad因公司貨上市時間未定,故抽獎贈品為平行輸入商品,無保固。台象公司不負責後續商品保固事宜。 ● 參加者同意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不得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未提供正確資訊或資料缺漏者,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通知、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主辦單位於2011/3/16進行抽獎,於象印官網公佈中獎名單,並依自行登錄資訊以掛號郵寄中獎通知書予中獎者填寫資料,若因登錄資訊錯誤或資料缺漏,導致無法通知、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得要求補發。 ● 中獎者需在收到中獎通知書後於通知書內之指定期限內以掛號將中獎人資料和抽獎登錄卡正本寄回活動小組,若於期限內無法取得聯絡或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 檢核中獎資格符合者,其獎項由主辦單位寄出給中獎者,贈品不得要求轉寄。寄送贈品過程中,若發生任何毀壞、錯遞、延遲或遺失,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獎項詳細內容、規格、顏色以實物為準,網頁/包裝/各式宣傳物上之圖片僅供參考,獎項均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名單公佈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 ● 依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金額超過20,000元者,中獎者需先繳納10%稅額,由主辦單位事先代收代繳。年底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未符合前述規定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台象公司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 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或終止本活動或變更同等價值商品之權利。 ● 本活動僅限居住台灣地區(台澎金馬)之中獎者兌換活動相關贈品。台象公司員工以及相關協力單位,均不得參加此活動。 ● 贈品兌換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期間洽服務電話: 0800-88-0141(歐依西依)。上班時間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點~下午6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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