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報導】 發佈日期 2006.06.14
【楊雅靜、洪玲玲、任思齊╱台北報導】為趕搭端午假期及世足賽的促銷熱潮,知名的大潤發賣場以一萬九千多元超低價,販售兩百台、三十二吋iVGA液晶電視,不過台北縣消保官昨天前往稽查時,發現該款電視不但未通過產品檢驗,檢驗合格證書還是偽造的,電視製造業者可能面臨最高兩百萬罰款。
大潤發獲知低價促銷的液晶電視,竟是未經檢驗合格的產品後,昨天立即將各分店同款的電視下架,並承諾接受消費者退貨還款服務。
台北縣消保官何瑞富說,一名民眾日前在大潤發景平店,購買一台iVGA(愛美達)三十二吋液晶電視,售價僅一萬九千多元,但購回後覺得螢幕不清晰,上標準檢驗局網站查詢,才發現該產品並未受檢,隨即向北縣府檢舉。消保官昨上午會同經濟部標檢局稽查員,在大潤發景平店、碧潭店,共查獲三台未檢驗的液晶電視,當場查封扣回。
何瑞富說,兩間賣場共進二十台同型產品,皆以一萬八至一萬九千多的超低特價促銷,一上架即被搶購,僅剩的三台雖然都貼有標檢局的檢驗合格標章,但經標檢局查證,該產品根本沒有受檢,其中兩台甚至還以移花接木的方式,貼上別家廠商的合格標章。
製造iVGA液晶電視的旭豐科技公司業務部經理謝昌銘指出,共提供兩百台液晶電視給大潤發販售,至今已賣出數十台,當初產品分兩批委由庚興實驗室、諾得公司送檢及代工,「他們都說已經合格,可以先上市。」
不過,標檢局稽查員表示,「有申請書並不代表合格證明」,業者委外的庚興實驗室僅將產品送檢,但尚未檢驗合格;諾得公司更是離譜,直接貼上其他廠商的檢驗合格標章,「根本就沒送檢驗,企圖以移花接木手法魚目混珠上市獲利。」標檢局強調,有潛在危險性商品都有受檢的必要,否則恐有爆炸傷人之虞。
何瑞富指業者商品不但未經檢驗,還貼其他廠牌標章,並提供大賣場假的檢驗合格證書,已違反《商檢法》、《消保法》規定,將把業者依常業詐欺、偽造文書罪起訴,並依《商檢法》規定,處二十至兩百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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