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果日報報導/記者 李姿慧】 發佈日期 2004.04.08
黑心電器頻傳,消保官和標準檢驗局稽查電器動作頻頻,但消基會昨指出,電漿和液晶電視竟未列入標檢局應施檢驗項目,全部都是「無照電視」。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痛批標檢局,「商品上市六年竟還沒有納入檢驗,稽查還不吭n,不談電漿電視、液晶電視『無照』事實,根本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稽查。」
政府失職
目前電漿電視和液晶電視占全台電視使用率三成,標檢局技士林文思表示,「標檢局花了二年的時間,規劃將電漿電視納入檢驗項目,估計四月中下旬將預告、徵詢廠商意見,最快七月一日就可公告,明年一月一日全面實施,屆時違規業者將被處以二十萬到二百萬元罰款。」
電流大漏電相當危險
林文思強調,「屆時除了電漿電視、液晶電視外,DVD、VCD播放器、數位相機、家用攝影機,也都會納入應施檢驗項目中。從明年起,市面上販售的電器商品將有九成七都會被標檢局應施檢驗所規範。」
標檢局規劃將電漿電視和液晶電視的安全規範及電池相容性列為檢驗內容,以預防燃燒和漏電。台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教授蕭弘清說:「人只要在乾燥環境中碰觸到五十伏特電流、潮濕環境碰到十伏特電流,嚴重時會導致死亡,更何況電漿電視和液晶電視有三百伏特電流,一旦漏電,相當危險。」不過他也說:「傳統電視映像管過熱會產生爆炸,但是電漿和液晶電視因無映像管,所以不會爆炸,的確比較安全。」
待標檢規定出爐再買
蕭弘清指出,因消費者可能會將電漿電視及液晶電視,和電腦終端機連結使用,因此有部分商品會有電腦顯示器的送檢合格標章,消費者可選擇有電腦顯示器檢驗標章或歐盟規定的「CE」檢驗合格標章商品。
程仁宏建議消費者,可等到明年標檢規定出爐後再購買電漿、液晶電視。蕭弘清則說,消費者若非得購買,重視畫質色彩者最好選擇液晶電視,而非電漿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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