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每平方公尺補助8,000元!金門縣政府為推廣再生能源及落實「綠色能源低碳島」之施政方針,為地區再生能源設置增加推力,特別訂定「一百零七年度補助建築物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作業要點」編列預算200萬元及「一百零七年度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補助作業要點」編列預算1,000萬元,雙管齊下推廣綠能裝置設置,充分利用地區光照特點以減緩台電整體發電負荷及地區排碳量。
縣府建設處表示,建築物「太陽能光電」發電補助自民國105年至106年12月為止已補助民眾申請案24件,共建置達270瓩,補助230餘萬元,本(107)年度也持續辦理補助,台電公司表示自本年度起小容量(20KW)以下屋頂型太陽能光電可併入既有低壓用戶內線,即可免除申裝地點無饋電線路或需額外拉線之費用,將可提高民眾裝設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的意願。
而「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則自97年起,配合中央再生能源推動政策,執行「太陽能熱水推廣獎勵補助計畫」,每平方公尺補助台幣3750~4500元,至106年底為止已累計補助地區申請案4,472件,集熱面積約30,039平方公尺,安裝普及率高達11.06%,遠高於全國平均4.13%,為全國第一,但依「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經濟部能源局對全台補助已於106年底停止,相對提高申請戶約4成購置成本,縣府為體恤民眾、減輕民眾經濟負擔,本(107)年特別加碼補助,對新申裝戶、10年內更換再申請戶,由原每平方公尺最高補助4,500元提高至每平方公尺最高補助5,000元,另針對10年以上用戶再申請案則每平方公尺再加碼1,000元。
另金門縣政府為減低地區民眾裝設再生能源熱利用設備負擔,雖已編列補助計畫經費,仍積極爭取中央補助經費,於國發會第四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提出「107年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計畫」經費申請,並同時爭取經濟部能源局補助地區每平方公尺3,000元,依核定方案,將為地區裝設太陽能熱水系統之用戶,爭取到地方(5,000元)加中央(3,000元)補助每平方公尺補助總額8,000元,且據經濟部能源局表示本計畫為中央最後一年補助計畫,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請有需求之鄉親踴躍申請,申請聯絡窗口為建設處工商科林先生,電話:082-318823分機62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