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查市售電捕蚊燈,電擊式及吸蚊式共抽樣15件,結果有7件不符合規定,其中「針焰試驗」不合格件數即占4件,占電擊式捕蚊燈的4成4。捕蚊燈雖不至於自燃,但耐燃材質不夠,可能因為其他火源造成進一步燃燒。標準局已要求廠商限期改正回收下架。(黃悅嬌報導)
標準檢驗局今年四、五月間在電器賣場隨機抽樣15件電捕蚊燈,進行六大檢測,檢測結果共有4件樣品「針焰試驗」不符合,「構造檢查」及「標示檢查」不符規定的各有1件及2件。「針焰試驗」不合規定者不乏知名廠牌,包括特力屋BQ-1115、旭光HY-9910、三得力SL-9383、日象ZOM-2215等型號捕蚊燈。
標準局技士陳榮志表示,「針焰試驗」是對電捕蚊燈固定電擊網的絕緣材質、集蚊盒或其上方塑膠材質進行30秒燃燒測試,合格的產品在火源離開後,火很快熄滅,不合格的產品則會繼續燃燒。『這個東西沒有加阻燃劑的話,當有火焰燃燒,它會一直燃燒。』
標準局副局長莊素琴指出,針焰試驗不合格商品雖不至於自燃,但如果機體內部因其他因素產生火苗時,材質的耐燃性不夠可能造成機體進一步燃燒。標準局已限令未符規定的廠商於一個月內改正並回收下架,若屆期未改正,將處新台幣10萬到100萬不等罰鍰,可連續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