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台灣市電器商業同業公會】 2008/12/09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檢驗市售18件電暖器,結果有2 件檢驗不合格,恐怕引發安全問題;標檢局科長王傳志表示,會後將通知上述2產品驗證登錄持有人下架。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消基會與標檢局於基隆及台南等地賣場購買18件、16廠牌電暖器,進行「標示」、「構造」、「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溫升」、「異常操作」及「耐熱與耐燃」測試。
結果有2件標示不合規定,一件是產地為義大利的迪朗奇KH770715 1400W,購自大潤發;另一件是產地台灣的巧福AS-110C 780W,購自燦坤。
消基會檢驗委員會聯絡董事蕭弘清表示,迪朗奇的「消耗功v標示不實」,登錄1300W,卻標寫1400W,檢測為1203W,超出下限(標寫值的負10%)1260W;一旦讓使用者認知錯誤,例如插入較低額的插座,將因插座負載過大,引發線路走火。
另一件巧福電暖器的電源線為無被覆保護的單層絕緣電源線,又加測「電源線及其連接方法」檢驗,仍不符合檢驗標準;恐怕導致絕緣體磨損,增加電擊風險。
謝天仁說,依商品檢驗法,不合規定商品可處新台幣10到100萬元罰鍰;不安全電暖器,依消保法規定須立即下架回收。王傳志說,上述產品應不只在採樣賣場銷售,會後將要求上述2產品的驗證登錄持有人下架全台該批商品。
蕭弘清提醒民眾,勿將電暖器當烘被機、勿在浴室使用電暖器、勿近身使用,以免危及生命安全;另室內最好放一杯水,以免空氣過乾致皮膚癢、舌燥。 |